鋼制無縫氣瓶檢驗標準依據TSG 23《氣瓶安全技術規程》及GB/T 13004《鋼質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適用于公稱工作壓力不大于 30 MPa,公稱容積 0.4L~150L,用于盛裝壓縮氣體、高壓液化氣體或混合氣體的可重復充裝的鋼質無縫氣瓶的定期檢驗與評定。
檢驗周期:
盛裝氮氣、六氟乙烷、惰性氣體及純度大于或等于 99.999%的無腐蝕性高純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盛裝對瓶體材料能產生腐蝕作用的氣體的氣瓶、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其他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混合氣體的氣瓶,其檢驗周期應當按照混合氣體中檢驗周期短的氣體確定。
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氣瓶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庫存或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重新進行檢驗。
檢驗項目:
鋼制無縫氣瓶定期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檢查、音響檢查、瓶口螺紋檢査、內部檢査、重量與容積測定、水壓試驗、瓶閥檢驗、氣密性試驗。